通报案情,召开警示教育会和“以案示警”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交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系列以案促改促治工作。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查处了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原副书记、局长曾某某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交通运输局党组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把手”监督缺失、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堵塞制度漏洞,优化行业治理。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重要措施,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制定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健全以案促改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和党组织抓好问题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笼子”,做深做实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
纪检监察建议是推动问题整改的监督利器,问题找得准不准、建议提得对不对至关重要。该县纪委监委从办案之初即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查处问题与提出建议同步推进,结合不同领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实际和相关行业特点,举一反三、广泛会商论证,力求点出问题本质、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可行管用。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后,重心就要落到整改落实、促进治理上。为有效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挂空挡”、效果“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建立纪检监察建议书清单台账,列出整改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跟进监督、动态分析、专项报告、回访抽查、效果评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不执行整改建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被建议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到位。(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