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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1 12:56: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桂林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陆智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智成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发生偏差,权力观出现扭曲,盲目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不强,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陆智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陆智成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30/gxjjw6630ac6a-190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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