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4-05-11 11:00:1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对于某些重要的事实与证据,我并未进行深入调查和确认,而是依赖于不完整或未经证实的信息进行了举报,请镇纪委对我的举报进行撤销。”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纪委收到了一份撤销举报申请书。

  此前,宜良县北古城镇纪委收到关于古城社区狗街子村党支部书记、小组长的信访举报,称其存在贿赂问题。在收到相关信访举报后,北古城镇纪委及时进行了核查。经查,该问题线索失实。在问题查清后镇纪委对狗街子村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开展了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之前,我们在对检举控告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时,对她给予了批评教育,她很后悔自己的行为,主动写了一份撤销举报申请书。”北古城镇纪委书记介绍。

  这是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的生动实践。

  “组织要为担当干部撑腰鼓劲,不能让干部辛苦更‘心苦’。”昆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一体推进,通过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健全完善与组织、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及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纪法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制定《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规范,对查处、澄清的范围、重点、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细化,为澄清正名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同步发力、有机衔接,成立由“市+县”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组成的调研组,进一步加强对查处诬告陷害工作的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在澄清正名的同时,认真收集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对涉嫌诬告陷害的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释放出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202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澄清正名396件,为413名干部43个单位开展澄清正名,查处涉嫌诬告陷害行为8起。

  此外,昆明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澄清正名工作“通篇文章”,通过在“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昆明市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转载刊播“信访举报小课堂”视频,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界定、诬告陷害人可能承担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等知识的宣传。通过全市各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加强信访举报正向引导,大力倡导实名举报,最大限度减少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的发生。针对受诬告错告干部具体情况,因人施策、精准定制,开展个性化暖心回访,帮助他们彻底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双管齐下,不断健全常态化、体系化的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制度,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昆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易盛芳 张耀尹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428/1284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