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智慧防护

时间:2024-05-11 11:55:2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你好,我们单位最近新进一批年轻干部,想请你们针对年轻干部为大家上一堂纪法课。”近日,黔南州龙里县纪委监委收到多个单位纪法教育“点单”课程邀请。

  今年以来,龙里县纪委监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同时,采取“点单+派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纪法教育宣讲,挑选政治素质高、理论水平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清廉讲师”,深入机关单位、镇(街道)、企业和学校开展纪法宣讲,全面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各单位(部门)按需“点单”,县纪委监委“接单”后,“清廉讲师”成员根据单位类别、教育对象、岗位性质等情况,分类制定廉政课“菜单”,派出“清廉讲师”送廉上门。截至4月,“清廉讲师”陆续到15家单位(部门)、镇(街道)、学校和企业开展廉政宣讲21场次,2000余人接受纪律教育。

  为提升宣讲效果,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行阐释和解读基础上,授课内容重点选取常用党纪法规、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解读、家风廉洁故事等方面,通过理论解读、实例讲解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突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用好县纪委监委利用县内典型案例摄制的警示教育片《任性乱权的代价》和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开展教育,以一个个生动鲜活、发人深省的案例,阐释《条例》相关规定的内涵,为党员干部划清红线、标好底线、敲响警钟,推动警示教育入心入脑。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405/t20240509_845991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