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刚刚受处分时我感觉很没面子,对工作也丧失了激情。然而,你们的一次次回访,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以后我一定会严格要求自己,尽快调整状态,积极投入到工作中,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近日,泾县云岭镇一名受处分的年轻干部向前来跟踪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帮助激励,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进行跟踪回访。截至目前,已开展面对面回访43人,电话回访12人。
回访工作不能千人一面,必须讲究方式方法。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办信办案等工作,强化访前研判“把准脉”、访中疏导“卸包袱”、访后反馈“提干劲”,做深做实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因人因事因时研究回访方案,制定个性化谈话提纲,按照“见、听、访、帮、评、督”的回访程序,对存在错误认识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压力大、情绪低的,帮助其卸下包袱;对有不良表现的,及时提醒、敲响警钟,力求把回访工作真正做到受处分人员的心坎上。
为更好地提升跟踪回访效果,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与检查处分执行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相结合,避免产生就回访而回访的问题。采取“对账”方式,逐一核查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送达和宣布情况、受党纪政务处分前后职务、级别和工资变动情况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期间表现情况、受党纪政务处分后工作情况和归档情况。同时,坚持在回访过程中同步了解相关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对加强政治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提供新的方法路径。
“处分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我们通过开展跟踪回访,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再次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把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在增强及时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