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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1 09:35:5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记者8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门印发《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其中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规范条件提出,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方面,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等;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企业应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强经销商管理,提供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等蓄电池产品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制定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记者王政、刘温馨)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09日 06 版)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5/t20240509_221495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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