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从今以后,我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做一名合格的财务人员……”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斗江镇财政所出纳潘某某开展回访时,潘某某诚恳表态。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一条问题线索,反映潘某某在担任斗江镇财政所出纳期间,涉嫌挪用一事一议项目专项资金。收到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调查中发现,在潘某某负责的“一事一议”专户会计核算中,有13笔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借条”转入潘某某本人及其家属吴某某的银行账户。这不合常理的转账记录印证了收到的问题线索,于是,核查组第一时间找到潘某某进行询问。
“没有……绝对没有这种情况,都是人家乱说的!没有拨付给各村那是因为县里面专项资金还没有到我们镇里面的账。”面对询问,潘某支支吾吾,神色紧张。
办案人员看到潘某某明显有慌乱情绪,更加肯定了其中定有猫腻,于是核查组摆出调取该镇“一事一议”项目材料、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证据。
“你说专款还没有到账,这是13笔没有得到领导同意转账记录,你分别转给自己以及吴某某账户,请如实回答!”面对证据,潘某某自知再无法隐瞒,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事实。
原来,为负担儿子患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潘某某打起了暂借公款的主意。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3次将12万余元从“一事一议”专户资金转入吴某某账户,才让不合常理的转账记录露出了马脚。最终,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挪用的专项资金。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约谈县财政局分管领导,责令整改出纳和会计岗不分离问题。县财政局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织15个乡镇深入排查整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切实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