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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03:11:5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一定加强组织纪法学习,增强自身和村干部纪法意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今年3月,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岑溪市波塘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某道出自己今后努力方向。

  

  2023年10月,岑溪市波塘镇纪委接到上级纪委转办的关于波塘镇某村存在领取现金长时间未报账的问题线索,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

  

  随后,调查人员先后前往该村村委、镇财政所,查阅该村多年来原始财务凭证、报销材料等台账资料,逐项逐条翻查、对比核实。

  

  在查阅村相关账目后,调查人员找到何某某了解情况。“2021年1月,你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虽不再兼任报账员,但你经手领取的现金还有56726.43元未报账,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领取的现金一直都是用于工作支出的,剩余部分都在村委保管着,本人是没有违规挪用的。”何某某避重就轻地回答道。

  

  “虽未违规挪用,但根据规定,村报账员每月要完成上月报账,你的行为违反了财务纪律,不符合管理规范,还会造成资金监管漏洞。”调查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经查,2018-2021年期间,何某某作为该村的报账员,领取现金65600元,截止2023年10月,仍有56726.43元没有及时报账,存在长时间领取大额现金且未及时报账的情况,违反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不仅如此,调查人员还发现,2021年接任报账员的黄某经手领取未及时报账金额也有2000元,同时还发现一笔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报销购买村委日常工作餐调味料和食材费用支出,没有做到账款相符。

  

  “该村多年来存在现金余额大,长期超过备用金数额标准问题,你作为各村委(社区)报账业务管理和监督的具体负责人是如何监管的?为什么没有及时制止?”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发现镇财政所相关人员疑似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随即对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黄某进行谈话了解。

  

  面对调查人员的问话,黄某承认,自己没有对该村存在问题予以重视,并未及时上报所领导,也未督促该村及时报账和规范报账,没有严格履职、尽责管理,深感后悔。

  

  最终,何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领取后未报账的现金于2023年10月全部存入该村村镇管账户;黄某、黄某某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某领取后未报账的2000元于2023年10月规范报账。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财务管理漏洞,该镇纪委书记第一时间对该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镇财政所举一反三,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堵塞财务监管漏洞,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强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监管,切实管好农村集体的“钱袋子”。(岑溪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9/gxjjw662f17f3-190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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