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乡镇领导干部,利用负责管理该镇各村委集体经济账户的便利,多次从非贫困村委集体经济账户转出资金,用于个人投资营利,造成被挪用资金无法收回……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州县凤凰镇原党委委员赵立辉挪用村委集体经济资金等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回应群众期盼、维护群众利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基层仍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看似位“微”,实则权力“大”,在“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生态环保、粮食购销、土地征收等领域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盖章要塞两盒烟、过手就要刮层油等“微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群众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持续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找准切入口,坚决整治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抓专班、专班抓,抓系统、系统抓”,探索推行“群众点题、纪委监督、部门答题”的点题整治工作模式,下大力气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分类梳理信访举报、职能部门移交、上级交办、日常监督等问题线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整治工作清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职能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将部门监管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回头看”结合起来,构建“发现—反馈—整改—回头看”闭环,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紧盯关键点,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往深里走。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扫黑除恶等方面,紧盯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紧盯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违背群众意愿、一味追求政绩盲目蛮干的不正之风等十个方面,细化整治措施,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和欺压百姓、侵占集体利益等“村霸”“街霸”“矿霸”“沙霸”“林霸”涉黑涉恶问题等,重点聚焦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以“小专项”推动“大整治”,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打好组合拳,不断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思路,从查办案件开始就进行布局谋篇,推动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廉洁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惩治的震慑力与制度的约束力、政策的感召力、文化的影响力叠加起来,实现监督检查协调联动、审查调查协同推进、以案促改有效贯通,让制度和教育从查办案件中来、查办案件到制度和教育中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坚持问题导向,打好思想教育、行业整治、纠风治乱、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以案促改等组合拳,严防落实“一刀切”、整改“打折扣”等问题发生,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