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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00:35:05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对违规受礼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

  

  

  

  

  【原文链接】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4/t20240429_84373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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