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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00:20:0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会一如既往做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期望!”接过澄清正名通知书后,永丰县某单位干部傅某某如释重负,坚定且激动地说道。

  此前,永丰县纪委县监委收到反映傅某某高息放贷、暴力催收借款的问题线索后,经研判分析进行初步核实,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发现反映的问题不实,并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这是该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的一个缩影。

  永丰县纪委县监委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通过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举措,让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制定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方案,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结果运用等进行细化,形成了全链条、规范化的澄清正名核实、研判、反馈流程,全过程保障澄清正名回访、帮扶、疏导的工作机制,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成为党员干部的“暖心工程”。

  此外,该县纪委县监委扎实做好澄清正名回访工作,了解掌握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并注重加强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沟通,避免被举报对象因不实举报在相关考核、提拔交流、考察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影响。去年以来,已完成澄清正名工作7起8人,容错纠错3起7人,查处诬告陷害2起2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把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结合起来,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以正向鼓劲破解消极思想,以澄清正名消除干部顾虑,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永丰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功荣)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fgz/202404/t20240423_104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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