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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9 23:09:3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斌身为长期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亲情观扭曲,打着亲情的旗号接受不法商人的围猎;亲清不分,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借服务企业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心存侥幸,重蹈覆辙,恶化当地政治生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吴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亳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p/118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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