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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9 22:08:4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目前村里资产出租情况如何?”“每年租金收益有多少?”“是否还存在无偿占用的问题?”……近日,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来到该市新埭镇杨庄浜村,对前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此前,在十五届平湖市委第三轮巡察中,杨庄浜村被确定为“重点村”并接受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后,首先将《村级资产资源汇总表》交给杨庄浜村,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摸底清查。对照台账资料,巡察组又通过现场核查、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关注了解该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土地承包等方面情况。

  “这几处房产,台账资料上显示的不是闲置状态吗,为什么还有企业正在生产经营?”实地走访中,巡察组干部提出了疑问。

  “嗯……是这样的……因为涉及镇里相关政策,这三处房产到期就不续租了……但是承租户不肯搬走……”随行的杨庄浜村村干部小金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随后,巡察组立即安排两名干部详细查看这三处房产的具体资料。

  经过了解发现,这三处房产的承租户分别是某预制场、某杀牛场和某竹器厂,租赁合同均已到期且未再续租,却被原承租户长时间无偿占用。对此,杨庄浜村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流失。此外,在巡察中还发现了一些如“租金收缴不及时”等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向新埭镇党委进行了反馈,要求镇党委抓紧处置,并督促镇党委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治,不仅要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更要通过健全完善资源发包、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有效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制度漏洞,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巡察反馈后,杨庄浜村立即聘请驻村律师对某竹器厂、某预制场提起诉讼,要求清退并收回房屋,预计可收回租金3.9万元。某杀牛场已完成续签手续并支付无偿占用期间租金2.8万元。

  在此基础上,新埭镇组织镇里各村文书、会计对村集体资产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排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落实整改,积极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村集体权益;下发《新埭镇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深入学习,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通过巡察整改,我们督促镇村两级不断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资产经营效益,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发展提供动力,有效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平湖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平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4/t20240407_21983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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