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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9 22:13:3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一沓报销单,款项、金额啥都没填,监管者的名字却赫然其上;各项会议,人没参会,签批单上竟然满是“同意”……4月17日下午,面对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的询问,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某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某涨红了脸。

  3月29日开始,偃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缑氏镇党委及5个行政村党支部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其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发现,某村监委会主任今年以来不经常来村里上班,有时甚至没参加村里会议,他的名字,却事先签在了一沓空白的报销单上。

  “空单签名,监管必然缺失!”巡察组组长李建武敏锐感知问题,随即向接到通知、连夜赶回家的杨某了解情况。

  “刚开始,是他们拿过来我才签,这两年我在外开大车跑运输,在村里的时间少,想着别耽误村里事儿,有时就在空白报销单上事先签了我自己名字,就算我不在,村委会需要报销了也能随时用。”村监委会主任杨某支支吾吾地解释。

  一人“放水”,堤防有隙。村监委会主任,是农村集体财务监管体系的重要一环,杨某人在“公职”,心在个人,把“私活儿”当主业,村工作当副业,用失职渎职掩盖自己脱岗外出挣钱的行为,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俨然已成为尸位素餐的“挂名村干部”。

  “杨某的岗位失控,反映出部分村干部参与村委会事务积极性不高,更折射出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日常监督缺位、错位、滞后等深层次问题。”该区巡察办经过组办会商后,第一时间向缑氏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给予其相应组织处理。

  经缑氏镇监察办公室调查,杨某自2022年12月共签出40张空白报销凭证。其中,2023年全年33笔,涉及清理街道机械费、挖掘机租赁等费用,总金额为237656元;2024年共计7笔,支出明细为出村路加宽工程款、街道绿化费等,总金额33096元。一年多时间,共造成该村27万余元支出失去监管。

  鉴于杨某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缑氏镇党委已责令其辞去官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职务,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与此同时,缑氏镇党委立即就该案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对全镇24个行政村的“挂名村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修订完善了《缑氏镇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缑氏镇票据管理制度》《缑氏镇村级账务民主监督与公开制度》《缑氏镇村民小组账目管理制度》《缑氏镇账务审计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12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织密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笼子”,真正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近日,偃师区委巡察办召开巡察建议交办会。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等问题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现场交办2份巡察建议书,提出7条建议。

  “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巡察建议,是我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边巡边改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制发巡察建议书,压实整改责任,在全区上下形成协调联动、同频共振的整改合力,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道。(洛阳市偃师区委巡察办 靳纪峰)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xchgs/article8de92f3cf26e4abc93a8ba7579b75f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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