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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12:36:5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作为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

  原原本本学,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深化《条例》理解运用。

  融会贯通学,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孤立割裂地学,而要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了解纪律条文的基础上,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与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联系实际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李鹃)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0416/12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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