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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11:44:2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黔东南州镇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专项监督发现的县文物局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下发限时整改通知。

  今年以来,镇远县纪委监委制发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纪律处分宣布送达、受处分对象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落实等6个方面制定12项检查清单,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中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截至3月底,开展专项监督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个。

  工作中,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对2023年来查处的121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受处分人员单位查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组织、人事档案,是否在影响期内变更调整职务、取消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职级,是否调整工资待遇等“六查六看”方式,认真审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办理职务工资变更滞后等问题,“点对点”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对处分决定执行进行“清单式”告知,将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的有关事项列出清单,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组织、人社部门等分别发送《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指导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照单操作、依规执行。并配套制发《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时报送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确保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等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实落地。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404/t20240415_8420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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