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举报

时间:2024-04-21 11:11:0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游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罗鉴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鉴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自身不正,带坏风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宗旨意识淡薄,向群众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职,致使国有资产面临重大损失风险,违规给干部职工借支公款;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痴迷打麻将搞赌博;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鉴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鉴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4/18/a8099c4acb9945a481f84d7c924f09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