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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07:26: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平顶山市委批准,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傅清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清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等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清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傅清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平顶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096b9eaab61b4338a979d4d26da645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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