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局立足职能,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健全内部监管执法机制……”不久前,容县纪委监委针对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县水利局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的河道采砂监管工作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以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向该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完善制度。同时,还安排专人对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该局及时全面整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监察建议书针对性很强,精准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对照问题逐项销号,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该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监察建议书后,县水利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查摆问题成因抓实以案促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容县河道采砂管理制度(试行)》《 容县河长巡查制度(试行)》等11项监督管理制度。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揽镜自照,认真履职、审慎用权。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挖细究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根源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查漏洞、补短板,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两书”制发情形、制发环节和相关要求,确保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格式规范、程序合规、运用精准。去年以来,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推动问题整改30余个,修订完善制度20余项。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问题整改“点到为止”,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通过电话跟踪、约谈提醒、现场查看、联合评估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坚决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反复发生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相关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办”10余次。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我们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手段和推动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确保落地见效上下功夫,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