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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1:39: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涉及大额资金的使用。此次文体活动的场地租用、资金使用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我们建议完善相关方案和内容后再进一步集体研究讨论……”日前,陆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专题会议,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胜远参加会议并提出监督意见。

  

  “三重一大”制度的严格执行,事关“关键少数”依法依规履职用权。近年来,陆川县纪委监委紧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建立完善会前报备、会中监督及会后落实的全过程监督机制,严防“关键少数”任性用权,促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想要实现“三重一大”事项精准监督,解决“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的问题是首要任务。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工作方案》,就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范围细化出22个清单式监督重点,创新实行“报备登记表+落实情况登记表+目录清单”的“两表一清单”日常监督管理模式,推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精细化。

  

  “方案详细梳理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内容清单和流程规范,条理清晰、一目了然。为确保镇党委权责事项规范运行,我们结合镇实际情况和差异性特点,将清单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该县温泉镇纪委书记吴东华表示。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中体现了被监督单位行权方式、程序和结果,是衡量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尺。该县纪委监委卡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关键环节,强化全过程、贴身式监督。会前,被监督单位须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议题报备登记表,并将材料报送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对报送议题和相关材料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初步监督意见;会中,重点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人事任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开展嵌入式监督,对不符合程序规定的现场提醒;会后,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落实情况登记表,纪检监察组织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等形式,对决策监督意见是否被采纳、事项落实效果如何等情况跟进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不越红线、不踩底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196次,对其中8个讨论事项提出暂缓或否决,对16个讨论事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以强有力的监督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陆川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09/gxjjw66149a68-189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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