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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36:4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查清事实,这段时间压在身上的担子一下子卸了下来。被举报后,真担心不明真相的干部群众用‘有色眼镜’看我,更怕给组织带来不良影响……”近日,受到失实举报的北海市海城区某单位领导干部陈某获得澄清正名,接到组织送达的《澄清事项通知书》后,他表示将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投身工作。

  
2023年12月,北海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某2023年存在借公务为由公费到外省旅游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随即组成核查组并通过收集陈某所在单位2023年度差旅记录、财务报销记录、全体干部出勤记录等材料,同相关工作人员谈话等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综合分析研判发现该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部干事活力,市纪委监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并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党委作出书面澄清。

  

  澄清正名工作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正名暖心。近年来,北海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导向,立足职责定位,及时主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

  

  为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北海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澄清正名工作的原则、范围、情形、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对澄清正名的程序流程、实施要求、材料要求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优化,使澄清证明工作的提起、审批和实施程序各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打造集分析研判、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为一体的工作链条,旗帜鲜明地帮助受诬告的党员干部化解“思想疙瘩”。

  

  “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北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开展澄清正名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对被失实检举控告干部的不良影响及心理负担。针对失实检举控告,北海市纪委监委坚持“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进行澄清正名,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卸“包袱”、解“疙瘩”,并通过同澄清对象开展谈心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动向、工作情况等措施,加强正面引导,巩固深化澄清正名工作效果。

  

  此外,北海市纪委监委在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以日常接访、公开接访等信访活动为依托,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2023年以来,北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2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释放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北海市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10/gxjjw66164ba0-189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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