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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48: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钟沛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沛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官不廉,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在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沛东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沛东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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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98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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