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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35:5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彰显了我们党零容忍惩治腐败、确保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医药领域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主阵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权益。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医药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中管高校附属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不少都是诊疗水平高、服务患者多、办医规模大,集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职能于一体的大型医院,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立足监督定位,尽职尽责、全力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力有效开展执纪执法;要坚持查、纠、树并举,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扎实稳慎推动集中整治工作。

  准确理解把握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自古就是人民群众对大同社会的追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平衡供给直接关系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个阵地上,中管高校附属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各有关纪检监察机构要时刻牢记国家需要、人民嘱托,为管好办好医疗机构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保障,推动健康中国战略高质量实施。

  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严重稀释了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红利,蚕食了人民群众权益,既掣肘医疗、医保、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也危害了医药卫生领域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些问题严重损毁医药行业和医务人员形象,严重干扰医务人员正常执业和医疗机构诊疗秩序,需要通过集中整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制度,端正行业风气,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为医药行业发展改革清障护航。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十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6个方面、30个重点问题,找准腐败问题、不正之风的典型表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专责监督、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执纪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源头治理,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坚决扛起政治监督责任,全力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全力配合,坚持到位而不越位,也要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促进长效治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职责定位,压实“两个责任”,发挥贴近临床一线、了解医院情况的优势,强化执纪执法、推动以案促改。通过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督促“一把手”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内集中整治责任。与学校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重点问题。加强内部调度指导,每月组织附属医院纪委召开工作会,传达最新指示要求,沟通工作疑难重点,交流经验做法。同时,结合上级督导意见,下沉到附属医院开展个案督导,整合学校工作专班、二级纪委等监督力量,推动集中整治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推动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注重“治未病”。一方面,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行风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等实践问题的政策指导,让医务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执业行为边界编写医药领域廉洁教育素材,以案明纪、以案促治,常念“紧箍咒”“廉洁经”。突出“督帮一体”,既要围绕责任落实情况主动靠前监督,也要针对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意见建议,并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注重把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发现的漏洞教训及时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在集中整治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以及药品耗材、器械采购、检验检查、行政后勤等关键岗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堵塞漏洞,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要加强问题线索梳理和集体研判,全面起底涉医药领域存量问题线索,结合落实“一校一策”提高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质效、配合开展集中整治任务要求,深入推进积案清理,全员参与核查组,实施台账管理、挂牌督办;进一步畅通渠道,有效收集、及时处置新增问题线索。要强化使命担当,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件为抓手找差距补不足,主动靠前推动化解矛盾。

  医药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要避免前紧后松、时紧时松,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和对推进节奏的把控,对理解政策有偏差、落实举措不到位的及时纠正,对有令不行、打折扣搞变通的严肃追责,确保督出力度、督出效果。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准确理解政策,精准运用党规党纪及法律法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最大限度教育人挽救人。要充分结合高校附属医院实际,既严肃认真处理有关问题,又通过思想感化实现教育,督促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大力开展医德医风和行业自律教育,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等措施,帮助医疗机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高认识,引导他们秉公用权、廉洁行医、遵守职业道德,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张莉鑫 作者系北京大学纪委副书记、医学部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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