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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23:2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木杆镇木杆村党总支原书记袁某因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经济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翠华镇兴隆村原党委书记、主任张某某挪用农户农业保险,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

  日前,大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村集体“三资”管理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为进一步破解村集体“三资”管理腐败和不正之风,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紧盯村(社区)集体经济公司管理制度、运营状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持续织牢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网,不断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1+1+1+N”联合监督机制,统筹“室组地”监督资源,不定期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出让甚至侵占抢占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村级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信息联络员“前哨”作用,聚焦“三资”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此外,还聘请阳光监督员协同监督,着力扩大监督辐射覆盖面,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及时梳理,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实行分类处理,能立行立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限期销号整改,共性问题则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主管部门强化管理,指导所辖村(社区)村级集体公司建章立制,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从程序上杜绝村集体“三资”管理腐败和不正之风。

  据悉,自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次。

  “要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把‘三资’台账做成‘明白账’‘放心账’。”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力度,聚焦村集体资金使用、集体资源管理等“三资”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无视群众诉求,漠视集体利益的“蝇贪蚁腐”,着力扎紧村集体“钱袋子”,守好群众“家底子”。(朋灿 || 责任编辑 张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403/127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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