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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50:3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帮我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坚守好政治底线、纪律底线、法律底线,坚决做到不越红线,本本分分地做好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支持!”近日,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召开澄清正名激励担当大会,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澄清正名。会上,澄清对象公司法人彭某某难掩激动。

  年初,陇川县纪委监委收到了关于彭某某贪污的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随即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举报反映内容失实。根据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决定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陇川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有力有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2023年以来,陇川县先后为9名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谁为事业负责、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为防止“一澄了之”,陇川县纪委监委积极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县督促被澄清干部所在单位加强鼓励引导,在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过程中适时对澄清对象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动态,倾听其想法和意见建议,帮助放下“包袱”。同时,通过日常监督、调研指导、宣传“口袋书”《有话好好说——信访举报正确表达》等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个人诉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对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实举报查完一件澄清一件,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主动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推动县委容错纠错和诬告陷害查处‘四位一体’制度体系落地见效。”陇川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祁浩田 陈泰敏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0409/127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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