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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1:09:4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年来,保山市紧扣“还‘母亲河’一池春水”的任务,从一条河的环境污染问题入手,延伸拓展到区域综合治理、全面治理,对东河“水资源匮乏、污染超负荷、生态空间不足”三大“病源”进行综合治理和流域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施治,做到尊重自然、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打一场全面的、系统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在的东河,水体脱劣,沿岸生态环境发生巨变,初步实现综合治理目标,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

  自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聚焦《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11项重点任务及时限要求,对东河整治工作开展全链条监督,以铁的纪律保障东河流域整治工作取得“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成效。

  “我们紧盯整改全过程,制定《以精准监督助力‘河湖革命’+‘护航东河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河湖革命’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联合督查室、东河办采取‘三方联动’的方式,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突击检查等方式精准监督,助推‘东河之问’向‘东河之治’的转变。”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021年以来,‘河长’累计巡河多少次,排查交办问题多少个,已整改落实多少个?”

  该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坚持系统治理、完善管网连接、治理工业废水、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台账资料”五方面,对东河流域涉及乡镇(街道)、责任单位(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东河污染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围绕“一次通报、两次约谈、三次问责”的要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建立专项台账,认真比对分析,适时采取通报、约谈、谈话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严负其责,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此外,该市还将东河治理工作作为检验干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建立了“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三项工作机制,有效解决“遍地开花”成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现在的东河,被国务院通报为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地区,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以监督护航绿色发展,持续打好东河流域污水治理这场持久战,努力巩固好从“东河之治”到“东河之美”的成果,让蓝天碧水成为保山的新常态。(杨月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infangjubao_0402/127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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