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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41:3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铜仁市德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荆角乡纪委发出案件审理问题反馈清单,并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德江县纪委监委推行“乡案县审”模式,强化审理部门对乡镇(街道)办案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截至3月底,对23件案件进行审核,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35个。

  为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建立完善案件移送审理问题反馈单、“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图、审理评查标准等制度文件,对审核受理、审理谈话、制作审理报告、出具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和执行等关键环节明晰工作要求。

  同时,明确案件移送前,由联系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室先行审核,再由审理室通过答复咨询、会商分析、提前介入指导等方式,做好相关问题的答疑解惑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移送审理后,审理部门按照案件审理评查标准,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案件程序、手续签批、卷宗归档等关键环节,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对审理发现的问题采取书面反馈、电话督办、直接督导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严把案件质量关。

  (铜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404/t20240411_84188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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