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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4 00:38:5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泸州市纪委监委对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泸州)党工委原副书记、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原书记尹德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德良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生活纪律;靠项目吃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项目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尹德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德良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4/12/01dd869b2eac434d855f3197aa8521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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