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单位领导很关心我,经常找我谈心谈话,帮我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经过认真反省反思,我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调整好状态重新出发!”受处分干部接受石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时表示。
该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情感人,将关爱帮扶与回访教育深度融合,抓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续工程”,对受处分人员“拉一把”“扶一下”,帮助他们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提请县委出台《石台县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明确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并按照受处分干部的不同类型,确定受处分干部教育帮带责任人,精准实施常态化教育帮带。去年以来,对受处分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安排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帮带。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暖心回访机制,根据受处理处分干部的问题性质、管理权限等情况,确定县纪委监委暖心回访责任领导和责任部室,并通过“室地”“室组地”联动的工作模式,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了解。截至目前,已对2022年以来受处理处分的101名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教育。
抓好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工作,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182人次,13名受处分和处理干部被县委重新任用,其中提拔9人,进一步使用4人,切实为敢担当有作为的受处分干部注入“强心剂”,增强了纪律处分教育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激发出各级党员干部“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实干担当精神。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回访教育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暖心工程,真正让受处分人员真正知错改错,化压力为动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教育、监督、管理、激励贯通起来,全力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