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警民互动

时间:2024-04-13 16:45: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不愿意学习,认为纪律是给其他人制定的,与己无关,进而逐渐丧失纪律底线,把自己推向不可自拔的深渊。可见,只有坚守纪律红线,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会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纪学习教育能否入心入脑,能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遵循的红线和高压线,是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方面。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都要静下心来,边学习,边自省,多照思想“镜子”,多拭思想“灰尘”,做到自警自醒自励、慎独慎初慎微,从心里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

  “吾日三省吾身。”宋朱熹《集注》曰:“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由此可见在学习过程中主动躬身入局、反躬自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只有经常不忘照照“镜子”,不断扫除思想上的“灰尘”,广大党员干部才能在思想上紧绷纪律弦,守牢纪律底线,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投身党纪学习教育中去,时时做到反躬自省、常照镜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条深刻查摆剖析,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学习研讨,加强党性分析,深挖思想根源,找出解决思想问题的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才能避免违纪,常照镜子才能不染灰尘。让我们以百倍的自觉投身党纪学习教育中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新乡市凤泉区纪委监委 童玉举)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pl/article075b660a1df948fe8de6e65216333ad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