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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4 21:57: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该案是党纪处分案件,应该用审查而不是调查;处分依据引用条款不准确…… 现一并反馈给你室,请立行立改。”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四类重点案件”(即被司法机关退回调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判决无罪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后认定事实情节、数额变化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申诉的案件;追责问责类案件;因具有从轻减轻情节而做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逐案提出整改意见,书面反馈对应的案件承办部门,压实督促整改。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案一评一反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明确“自办案件每案一评、协审案件季度联评、全年质量综合评定”工作路径,坚持常态评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同步进行、一体推进,并逐案赋分、逐案反馈,压紧压实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办案能力、案件质量双提升。

  

  “针对这次评查的案件我们紧紧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执行五个方面逐案逐项细致评查,从细节上‘找瑕疵’‘挑毛病’,进行全面‘体检’。”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评查结果运用,深挖影响案件办理质效的根源,定措施,堵漏洞,促规范,构建起“查评督改用”工作闭环,2023年以来该县共评查案件179件,梳理出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处分宣布等方面问题21个,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经审核,上次专项评查中提出的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证据调取不全面等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同意你室对涉案人作出的处分决定。”前不久,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一起乡镇纪委监察办办理的党纪处分案件予以协审通过。

  
为避免“一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以一案一清单形式开展“点穴式”反馈,要求问题单位限期纠改、举一反三,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跟案审理人员成立联合评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逐一“回头看”,对案件评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现场进行谈话提醒,并在绩效考核中加倍扣分,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已完成32起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工作,召开专题沟通会2次,集中研判推动整改完成问题13个,经整改后所有案件均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在强化以评促改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深化以评促学,由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疑点难点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总结办案工作经验,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的培训与指导,持续引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03/gxjjw660d1b05-189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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