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等县龙茗镇桥皮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向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此前,天等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向某虚构土地租赁合同等虚假材料,与巴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天等分指挥部签订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7.8万元。这是天等县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
天等县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紧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风险点,从源头入手开展全过程监督,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压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政治责任,成立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监督检查专班、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专班,打造一个乡镇监督服务站,各村打造一个监督服务点,充分发挥“两专一站N点”监督机制作用,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强化监督检查、督导推动。采用“委机关案件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协作模式,突出专项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对于乡村振兴工作中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紧盯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村级“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集体事项决策等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监管缺位、流失贬值、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推行“纪巡联动”工作模式,通过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在巡察之前的巡纪沟通、巡中的巡纪会商、巡后的巡纪促改等方式,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惠民政策落实”作为巡察工作关键环节,有效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着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2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天等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