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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9 07:20:5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茶城乡过村村干陈某明公私混用、私自挪用移民后扶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山镇永华村村干陈某纯将村民小组长补助用作个人开支,长期未发放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荔浦市纪委监委查处了多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整治基层“蝇贪蚁腐”的决心和力度。

  
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下沉监督、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打造智慧监督平台等举措,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推动监督向基层下沉,是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重要手段。荔浦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合监督工作模式,分成三个协作区,围绕群众关心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资金落实、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等“小微权力”重要事项,通过入户走访、实地调研、列席会议、查看台账等方式下沉监督,持续整治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防小微权力“跑冒滴漏”。去年以来,共开展“小微权力”专项监督120余次,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9人。

  
“村委干部存在工作履职不规范、宗旨意识树立不牢和队伍建设力度不强等问题,现向你村委发出监察建议,请立即抓好整改落实。”此前,茶城乡文德村村委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荔浦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茶城乡监察办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此,茶城乡监察办向该乡文德村村民委员会发出监察建议书。文德村委针对监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推动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荔浦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后,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整改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各乡镇、村(社区)开展以案为鉴、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解决责任上的缺位、制度上的缺陷、监管上的漏洞。去年以来,共向有关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发出提醒函、督办函13份,推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5项。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开展送廉政党课下乡、廉政文艺演出、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180多场次,不断丰富基层廉洁教育内容,持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荔浦市纪委监委丰富和拓展信、访、网、电等渠道,依托清廉荔浦建设智慧大数据平台,打造云上“廉情驿站”,针对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制定并在大数据平台发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清单,村民通过平台就能对小微权力运行、“三务”公开及民生资金项目等进行24小时全天候“云监督”,体验举报受理、民生问题交办、“三务”公开、在线监督等一站式功能。(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313/gxjjw65f170a9-188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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