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日前,容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梁一鸣在参加“微课堂”学习研讨时表示,新修订的《条例》为日常监督执纪中准确认定、精准处置提供了法规依据。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实施以后,容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把《条例》学习与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监督执纪相结合,将其纳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切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机关集体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等载体,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比新旧《条例》,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同时,以科室为单位,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结合学习谈心得、说体会。此外,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资源优势,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借助“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在线学习,并通过容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第一时间转载《条例》全文、修订前后对照表、一图读懂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权威解读视频等,让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专题学习2场次,推出线上专题学习内容5期,组织学习研讨6次。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成立纪法宣讲小分队,进镇村、进机关、进企业等,结合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围绕《条例》修订前后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和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学习宣讲,推动全县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同时,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抓实经常性纪律教育,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办纪律教育专题讲座和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宣传,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新《条例》学习活动30余场次。
“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条例》充实完善一些违纪情形的内涵与外延,为我们精准做好监督工作提供了标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好是基础,用好是关键,县纪委监委把《条例》的修订处作为贯彻执行的着重点,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统计造假”“餐饮浪费”等违规违纪情形开展对照检查,把新规定、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全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容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