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智慧学堂

时间:2024-03-09 19:39:5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刚受到处分那段时间我的压力很大,对工作失去了信心和动力。你们这样推心置腹地和我谈心,让我的思想包袱减轻了很多,我一定不负组织的关心,继续努力认真工作……”面对渠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教育,县医疗保障局受到党纪处理的干部曹某某敞开心扉说。

  此前,曹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后,曹某某意志消沉,产生了消极的工作态度。为帮助曹某某解开心结,渠县纪委监委派出回访小组,认真走访曹某某及其家属、单位同事,全面了解曹某某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制订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通过开展面对面谈话和心理疏导,引导他放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重燃干事创业热情,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

  

  渠县纪检监察干部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简朝龙 摄)

  近年来,渠县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把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作为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帮助,使其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勇气。

  据了解,为切实增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回访质量,渠县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中创新运用“诊疗式”回访法,把握好回访前、中、后三个节点。回访前精准“把脉”,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案件的案情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情况、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生活状况;回访中认真“问诊”,将回访教育时与排忧解难相结合、与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回访后开好“处方”,把回访结果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如果说纪律处分是‘手术’,那么回访教育就是‘术后修复’。”渠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一娇介绍道,“回访前的‘把脉’是通过全面了解,因人施策,制订个性化回访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回访中的‘问诊’是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意见等多种手段,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激励引导,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履职担当;回访后的‘处方’采用‘一人一档’的方式对被处分人员‘精准画像’,为加强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供信息依据。”

  2023年,渠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378人次,其中,回访违反组织纪律9人次,违反廉洁纪律22人次,违反群众纪律12人次,违反工作纪律237人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8人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28人次。

  “渠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改进方法、细化措施,持续完善回访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实现回访与整改相统一、与执纪执法相统一、与制度完善相统一,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干部干事创业的斗志和干劲,真正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教育管理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李赞)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yyf/2024/3/1/daf694c54539443ead587779c38b99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