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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2 23:11:5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要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抓好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与党校对接谋划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面对面’纪法知识宣讲,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释纪释法,在处分决定宣布、警示教育大会上深化开展以案说纪说法,开展‘年轻干部说纪法’等活动,推进纪律教育系统化精准化常态化……”日前,吐鲁番市纪委监委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对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作出具体安排。

  该市纪委监委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方式,就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多轮次学习,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机关党支部书记作辅导解读,健全“每月精学一部法规”“每月讲一堂业务法规课”的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同时,将教育培训与宣讲宣传结合起来,利用讲课师资力量,组建纪法教育“宣讲团”,健全宣讲稿领导把关、审读小组审读、会议评审机制,系统部署宣讲工作,从学到讲、由内及外,推动常态化纪律教育高起点开局。

  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健全学习党规党纪、廉政党课、廉政谈话、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经常性纪律教育制度,把严的要求体现到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各环节,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着力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同时,会同多个部门强化“关键少数”和新入职、入党、新提拔干部纪法培训、教育提醒,将纪律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同向发力,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抓纪律教育的工作格局。(吐鲁番市纪委监委 张百鹏 ︱责任编辑 代光辉)

  


原文链接:https://www.xjjw.gov.cn/show/450-164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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