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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2 21:59:4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崔振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振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廉洁底线失守,由风及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振南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崔振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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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97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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