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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2 20:57:1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我不该利用村规民约向村民收取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谈话过程中,在巡察组摆出的证据面前,藤篾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锐某低着头承认着错误。

  去年10月,勐腊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关累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所辖村(社区),与村组干部逐一谈话,了解村委会、村小组集体“三资”管理运行情况。

  “我家在办理林木更新砍伐证到村上盖章时,村干部收取每棵树2元的费用,你们说说看这钱该不该交。”在巡察组入户走访过程中,村民马大叔愤愤不平地向巡察组反映。

  “真有这样的事情,对方有没有开具收钱的凭证,收费的理由是什么?”巡察走访人员问道。

  “村干部说是村规民约规定的林木更新费,只要是更新林木的农户都要缴纳费用。”马大叔说着把微信转账支付记录拿到巡察组面前。

  在当天晚上召开的组务会上,组员汇报了此情况。

  “在接下来的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村民林木更新收费情况,尽量固定好村民的证据后再向村干部了解情况。”组长安排着下一步的工作。

  “我家更新了20亩橡胶林,也交了500元钱。跟村干部商量后没按2元一棵的要求交。”走访中一村民向走访人员说道。

  “我家送两条香烟抵扣林木更新费,没有交钱。”一村民也向巡察组反映道。

  为了更全面地收集证据,核查组走访了藤篾山村所辖的10个村民小组,经向多名村民证实,确实存在利用村规民约向群众收取林木更新费的情况,但收取费用的标准不一。

  向群众违规收取费用,不是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吗?巡察组截取了村民手机中微信转账的截图,掌握好第一手证据材料,并且来到了藤篾山村社房,找到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锐某。“你们村是否在林木更新上向村民收取费用的情况?”巡察组开门见山向锐某问道。

  “村民对自家林木进行砍伐更新,村上是收取一定费用的,我们是按村规民约的规定收取的费用,藤篾山村委会村规民约第十八条规定:胶地更新林木采伐育林基金缴纳每棵2至5元。”锐某指着贴在墙上的村规民约说道。

  “任何村规民约都不能和法律法规相抵触,你们擅自收取费用,是在变相以集体名义侵害群众利益。”巡察组看了村规民约后说道。

  “你们收取费用后是怎么使用的?”巡察组接着问道。

  “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于村务开支,还有一部分留在村委会副主任手中。”

  经核实,藤篾山村委会在村民办理砍伐手续过程中需到村上盖章时,向村民收取林木更新费,每棵树收取2元的费用,有时也会存在村民与村干部商量后,自定交费数额的情况,收费标准不一,在2023年1月至4月间共向群众收取费用约2万余元。

  核实清楚情况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针对利用村规民约收费暴露出的问题,巡察组督促关累镇党委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其他村是否也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重新修订村规民约条款,制定贴近群众、确实可执行的村规民约,将违规收取的费用返还给村民。(金国强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226/126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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