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的北海公园静心斋。 小文 摄
在向阳的坡上,在路边的砖缝里,在修整过的公园里,柔弱的花儿却也摇着风铃般的蓓蕾,告诉人们春的消息……
一
旅居北京有年,我最深的感受,是觉得四季之中,春天最短。立春过后,季候该是入春了,可天气依然凛寒,冬衣不得褪去。而到了“暮春之月,春服既成”,天气和暖了,该换春装了,可春意忽然又浓得有夏天的感觉,实际上也真的就是夏天了。北京之春夏没有明显的门槛之交,倏忽一夜之间,冬衣直换夏服。那些为春天所准备的夹衣啊、重衫啊,更多的是留给秋天用的。北京的夏天很漫长,像冬天一样。四季之中,最美的是秋天。郁达夫为此还写有《故都的秋》,予以讴歌。我把这种感受说给朋友听,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同感。
但要说北京的春短,只是相较于夏秋冬的时序,没那么均等;和我的故乡比,没那么分明而已。但毕竟是春了,地气暖了。路边的树木已然萌动,篱边、矮墙上的爬藤,也有初见的蓓蕾,鹅黄,粉红,嫣紫,三枝两枝的,但都不成气候。或许是因为,刚从严冬里挣脱出来,犹带着满身的倦容,势力又很弱小,犹惧于冬的余威,不敢峥嵘吧!不像南方,一丝春风拂来,草木都欣欣然,开得十分地乱了。醒来的大地,蝶舞蜂飞,草色遥看。燕雀正用喙梳理着凌乱的羽毛,呼朋唤侣,做着振翮北飞的准备……
走在春天的北京街头,一身冬天的厚实穿戴,也照样整齐在身。虽然走路多了,觉得有些燥热,或微微汗津津的,但也不敢轻易换衣,顶多解开靠近脖子的两个扣子。倒是围了一冬的围脖儿,可以弃之不用了。少了这劳什子的累赘,自然会觉出清爽许多。这或许昭示一种姿态,春天正从城南的原野,蹀躞着,等待入城的号令。
而在高楼的巷道里,在城墙遗址的背阴处,在河流的南面,虽残雪犹存,让人感到春天的距离,道阻且跻;但在向阳的坡上,在路边的砖缝里,在修整过的公园里,柔弱的花儿却也摇着风铃般的蓓蕾,告诉人们春的消息。她们闹着,叫着,甚至着意地浓了。遛鸟的大叔,端着鸟笼,横着步子,招摇走过市井,把鸟笼挂在刚冒出黑灰色芽点儿的枝上。鸟的叫声,似碎裂的冰碴儿般清脆。鸟是敏感的,最能感知季候之转换。“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春天到来的痕迹,虽若隐若现,似有似无,但多少还是存在的。
周作人也曾认为,北京几乎没有春天。他在《北平的春天》一文里写道:北平缺少水气,使春光减了成色……虽然名字还叫作春天,但是实在就把他当作冬的尾,要不然便是夏的头,反正这两者在表面上虽差得远,实际上对于不大承认他是春天原是一样的。
二
我说的、周作人说的,或皆不确切。
当你走在熙攘的街头,那盎然的春意还是极浓的。浓得会毫不客气地扑面而来,甚至有些闹腾。一街两巷,那挤挨着的门脸儿,皆氤氲着水蒸气,从档口直往外涌动,春意是朦胧得见的。各种春天的小吃,品种繁多,让人目不暇接,亦心生暖意。临街的档口不大,因而每家都摞得很高。灿烂诱人,迟滞了步履。
春卷,春饼,炸灌肠,金黄酥脆,咬起来嘎嘣响,直掉渣儿;豆汁儿,豆腐脑儿,油面茶,别有风味;艾窝窝,糖耳朵,糖葫芦,视之亮眼,食之齿颊留香,回甘无穷。再配上火烧,驴打滚,炒肝儿,卤煮,那真叫一个惬意、适宜啊!人间美食,最见升平景象。北京街头这些最应景的食物,既是春天来临的象征,亦是人们步出户外,打打牙祭,或是去看望亲戚的最好礼物之一。
既是溯及既往,在元明清以迄民国的民俗画里,也常能见到绘有老北京街头的挑担小贩,在春天经营此类食品的画面。其下炭火旺盛,其上笼屉氤氲;短打扮的小贩,扯着嗓子叫卖。盎然的市井春意,能溢出画外……
春,也在北京人家。
北京人最讲老礼儿,从吃上,亦显出端倪。各有不同的吃食,春夏秋冬,皆依时令而动,不时不食,一招一式都不能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忘了节令,那怎么行?老北京的人家是拒斥的。立春三候,向来也不马虎。什么节令吃什么,怎么做,怎么吃,讲究得很。甚至精细到在外人眼里,趋于繁琐的地步。
这种习俗由来已久,是有传统为培基的。
我国是农耕社会,农为根本。二十四节气,就是专为指导农业生产而发明的。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都要依时而动,顺应时节。否则,适得其反,劳而无获。《齐民要术》云:“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自古代以迄近代,生产力尚不发达,多凭人力,因之对二十四节气极为重视。自商周以来,每逢立春之日,天子、诸侯都要亲执耒耜,行“籍田礼”,以示对农业的重视。金元明清时期,定都北京,皇帝不耕于郊野了,但还要专门在北京正阳门外天地坛的西侧,构筑先农坛。《大明会典》和《大清会典》等史料,就详细记载了明清两代祭祀先农和皇帝亲耕的场景。保持节令的仪式感,也可以视作“重农务本”思想的赓续,以及对于农耕文明的记忆与怀念。
北京人爱说的一句话是:讲究老礼儿。
这老礼儿,就是从先辈传承而来的规矩。是以,老传统不能忘,也不敢忘;不能丢,也不敢丢。重视节气,把节令当节日过,不简不繁,不省不减,赋予节令以仪式感,是老北京人对食俗礼仪的坚持,也是对文化传统的传承。每一个节气都会有相应的时令饮食,来对标季候,凸显节气的特点。
三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意味着天气逐渐变暖。此时的北京冰雪未融、草木未萌,和严冬别无二致。在乡村,或有鞭打泥牛之举,意在劝农耕种;或有在场院高挂春幡之俗,以喜迎春风……而北京的“迎春”习俗,乡俗多有不便施行之处,却在饮食上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吃春饼,即是民间立春的饮食风俗之一。
清代富察敦崇在《燕京岁时记·打春》中记载:“是日,富家多食春饼,妇女等多买萝卜而食之,曰咬春,谓可以却春困也。”所以固守传统习俗,图的就是吉祥如意,消灾去难。春饼很有讲究,需饼薄如纸,绵软洁白,嚼之富有弹性,吃时卷上葱、酱,别具风味。在餐馆宴客,宴席上必不可少的,就是京酱肉丝,多配薄饼,也叫荷叶饼,再辅以甜面酱、葱等食用。吃法也很有讲究,将菜卷起来,既可卷素,也可卷荤。什么肉丝、烧鸡肉、烤鸭,或炒的黄豆芽、绿豆芽、豌豆苗、土豆丝、泡菜、粉丝、韭黄等,卷成矩形,从头吃到尾,取“有头有尾”之意。一顿饭下来,所赋予的仪式感,堪比一堂周礼课。
半个月之后,雨水节气来了。“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地气暖了,雨水多了,野外的春笋、荠菜,当春而生,鲜嫩清爽。妇雏会于此日,集于郊野、坡地,或登山采挖荠菜,回家炒食或包荠菜饺子。诗人见了,大发感慨:大自然总是把极致的食材,在合适的节令,奉献给人间。
紧接着就是惊蛰,民谚云:“春雷响,万物长”,“惊蛰节到闻雷声,震醒蛰伏越冬虫”。惊蛰过后,冬眠的虫子渐醒。是日,北京有吃炒豆之习。噼啪作响的爆裂声,在于震醒蛰虫,以祈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犹有吃驴打滚的食俗。驴打滚是一种食物的名称,外表黄亮,软糯香甜,豆香味浓郁。清代雪印轩主《燕都小食品杂咏》云:“黄豆粘米,蒸熟,裹以红糖水馅,滚于炒豆面中,置盘上售之,取名‘驴打滚’,真不可思议之称也。”这种糕点,因其制成后需放在炒豆面中滚一下,如尘土中打滚的野驴,故名。比喻很是形象,名又如此之俗,真相究为如何,前人亦发疑问。“红糖水馅巧安排,黄面成团豆里埋。何事群呼‘驴打滚’,称名未免近诙谐。”我想,之所以取名驴打滚,或取“滚”字之用,野驴打滚,即有抖擞精神、翻身自新、得偿所愿之意吧……
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多类此俗,余不赘述。
总之,每逢节令时,家庭主妇往往会问其他家庭成员:今日是某某节气,宜吃某某饭了吧?
此日所食,必有别于素日,或包饺子,或打卤面,或煎春卷……
气候且搁下不说,单从饮食上论,春天,简直就是北京的美食季节。在北京知名的糕点店门前,往往排着长队,节令尤甚,购买应时当令的食物。春卷、春饼、烤鸭、艾窝窝、豌豆黄……不仅能享饕餮的味蕾盛宴,且是品味京味文化不可错过的季节。北京的老字号居多,一个比一个有年岁。柴米油盐酱醋茶,享的是口福,传承的是文化,更可以看作是这座城市独特的魅力所在。
文人也不吝谀辞,极力赞美、描绘北京春天的美食,读之,犹能想见其喜爱之情。如清人符曾《上元竹枝词》,写北京的市井:“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当代作家老舍《赠北京晋阳饭庄》亦有诗云:“驼峰熊掌岂堪夸,猫耳拨鱼实且华。四座风香春几许,庭前十丈紫藤花。”驼峰熊掌,即使放在现在,也是稀罕物,功夫菜。
因了美食,北京的春,虽短而犹寒,但也会觉出盎然的春意,空明骀荡。(杨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