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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4 15:17:5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条例坚持对不作为、乱作为惩处的同时,新增第131条,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2月20日,睢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屠志远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新年第一课专题学习时,重点围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县副县级以上干部进行辅导领学。

  新年伊始,该县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要求,上好新年条例学习第一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热潮,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该县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工作群和巡回宣讲等载体,及时转发条例全文、视频图解、权威解读、案例解说等相关文章,帮助党员干部利用“指尖微课堂”随时随地开展“线上”学习;采取集中学习、支部研讨、个人自学、案例实践等“线下”学习形式,力促条例宣传学习在全县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

  同时,该县还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由一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专题授课,让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名成员对条例“学在实处,走在前列”,进而带动全县党员干部主动学、认真学,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商丘市委常委、睢县县委书记曹广阔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将其纳入全县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干冬冬 徐慧芳)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mfx/article6a5ef78a60e942ff90d9277351b6a3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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