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到洛满镇高兴村召开集体廉政教育会,对该村村民小组长蓝某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该村加强对各屯集体资金的监管,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该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专项整治,紧盯清产核资、村务公开、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靶向监督、精准监督。
底数不清是“三资”管理中的顽瘴痼疾。该区纪委监委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村级事务决策、村级财产管理等8个方面,加强与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采集村产业、项目等相关数据,督促相应职能部门指导各村认真开展清产核资登记工作,全面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并建立完善“三资”分类管理台账,利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和发现问题。
2023年,该区纪委监委选取洛满镇作为试点单位,督促各村灵活运用村民微信群进行村务公开,并获得群众一致认可。“村务公开不到位,老百姓就不知情,所有的事情都被蒙在鼓里,势必会造成村干部暗箱操作、肆意妄为,基层‘微腐败’多发,微信群同步公示不仅突破了村务公开的瓶颈,还延伸了监督触角,村干部在村民眼皮子底下用权,‘小动作’就不再那么容易蒙混过关了。”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农村集体“三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防止村级财务管理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该区纪委监委督促乡镇、涉农街道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通过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账户,实现“村财镇管”“组财村管”。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综合研判延伸巡察、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审计时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利用职权“公款私存”、滥发误工费、侵占村集体经济等“三资”管理使用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以来,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6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蓝绍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