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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6 08:00:1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1.临夏市枹罕镇马彦庄村村委会副主任王振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4月至2021年12月,王振华在低保发放及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一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领取低保金4.7万元。2022年12月,王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2.东乡县汪集镇瓦子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有奴四违规索要“好处费”问题。2020年8月,马有奴四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群众马某申报建设项目为由,向其索要“好处费”2000元。2023年11月,马有奴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永靖县坪沟乡祁山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梅燕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2022年7月,张梅燕以家属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30亩投保,并于2022年12月以小麦减产为由违规获赔保险公司理赔金1890元。2023年10月,张梅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和政县新庄乡榆木村党支部书记姚文海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20年、2021年,新庄乡榆木村实施“无自行实施能力人员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姚文海作为项目责任人和验收负责人,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施工方虚增硬化面积268.32平方米,套取资金2.6万元。2023年12月,姚文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虚报资金已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8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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