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完成对53家单位的轮驻监督,参加(列席)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650余次,与领导班子成员提醒谈话417人次……”这是塔城地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轮驻+协作”监督模式以来,交出的一份答卷。
工作成效的背后,离不开制度的有力保障。塔城地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发了《派驻机构“轮驻+协作”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列出4大类25项监督清单,按照“定期有进驻、重点要突出、对象全覆盖”的要求,嵌入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轮驻监督,着重开展一轮谈心谈话、查阅一遍工作资料、听取一次廉政汇报、跟进一项重点工作、开展一次调研走访“五个一”举措,紧盯责任落实、措施落地、整改进度、整改成效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驻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把脉问诊”,有效提高派驻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准度。
“为推进‘轮驻+协作’监督模式,做到精准监督,深入监督,我们结合重点任务,采取一轮一方案、一轮一重点、一轮一培训、一轮一总结的方式,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联系的部门每轮进行5至15个工作日的驻点‘坐班’监督,实现派驻机构从‘驻在一家、监督多家’到‘轮驻多家、全面监督’的转变,推动各项监督统筹结合、协作有序、同向发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为找准监督重点,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前先行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被监督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驻后带着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同时,采取“体验式”监督方式,深入驻在单位现场一线,模拟业务办理,精准监督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
在精准发现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成果运用,做实“后半篇文章”。针对各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抓早抓小、及时整改。对行业性、领域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反馈,提出处置意见,确保监督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此外,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完善工作提示、情况通报等机制,通过实施“派驻+信息互通”,构建全方位联动协作。加强与监督检查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联系沟通,强化监督信息有效互通和共享。建立完善与驻在单位廉政信息双向通报、线索联合排查、业务研讨交流等机制,集聚监督合力。
“派驻机构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顺风耳’‘监督哨’,我们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持续完善‘轮驻+协作’监督机制,规范监督内容和工作流程,坚持专项监督‘回头看’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不断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塔城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沈泱灼 王凤娟︱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