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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1 07:19:5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被告人由于缺乏廉洁意识,向公款伸出贪婪之手,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这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近日,在含山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以案释法,发人深思。

  近日,含山县南方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含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更好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含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粮食系统等重点领域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将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基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人,滥用手中职权,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

  “对过往的违纪违法行为,我认罪认罚,希望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法庭上,被告人王某某数次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流下悔恨的泪水,这让参加旁听的干部唏嘘不已。

  “看到以往的‘身边人’如今变成了被告,我的内心五味杂陈。这告诫我在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增强纪法意识,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庭审结束后,含山县粮食系统一名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

  据了解,组织庭审旁听是含山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常规举措。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常态化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拍摄忏悔视频、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开展“以案四说”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此外,还创新警示形式,依托新媒体平台,开设《清廉含山》广播栏目,打造基层干部群众身边的警示教育微阵地。

  “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警示教育贯穿于日常教育、审查调查的始终,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含山’!”含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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