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受组织委派,今天向你宣布县纪委作出的对于你本人的纪律处分决定。现在,请你起立……”近日,杞县纪委监委到案发单位宣布有关人员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去年以来,杞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杞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将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有机结合,通过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人员表态、案例警示剖析等流程,推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将纪律处分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为党员干部敲响纪法警钟。
在宣布处分决定前,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方案,明确宣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宣布流程及相关要求,确保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审慎稳妥;在宣布处分决定时,直指问题、切中要害、点到痛处,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充分运用忏悔材料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在宣布处分决定后,坚持“一案一改、逢案必改”,督促案发单位深入查摆剖析,找漏洞、补短板,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看到身边的同事受到处分,又听到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剖析问题和释纪说法,我的内心深受触动,一定以案为鉴、廉洁自律,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参加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活动200余场次。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处分决定宣布及以案促改工作,不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孙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