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聚焦

时间:2024-01-07 04:16:1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你们村里的乡村振兴项目是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招标的,相关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期间是否收到过异议……”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纪委监委组织人员采取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以项目资金为突破口,一线蹲点调研监督乡村振兴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平泉市是第二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之一,今年以来先后争取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资金2亿多元,涉及乡村振兴类项目248个。

  针对项目多、资金密集、风险点位多等项目特点,平泉市纪委监委把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清风平泉”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紧盯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落实和作风顽疾等问题,从各级党组织入手压实政治责任、从项目资金入手抓实日常监督、从线索清零入手抓实专项整治,着重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调研监督,有力有效保障项目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平泉市纪委监委梳理乡村振兴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通过走一线进村户、入园区进大棚直插每一个项目落地处、每一笔资金的实际使用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台账,“解剖麻雀”精准锁定监督方向,向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市直相关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和督办卡,通过共性个性问题“小切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督促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将廉洁警示教育作为各类乡村振兴培训开班第一课,先后开展警示教育4批次,发现并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等问题32件。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1/t20240102_834377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