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意见征求

时间:2021-03-11 20:47:28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特殊时期,在一些地方,问责成了高频词、口头禅。细究,却发现一些问责用错了地方,问错了对象,甚至有些滥用问责利器。啄木鸟在“疫线”,觉得有必要提个醒。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是利剑也是手术刀,是惩戒更是警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纠偏校准、推动落实。

  但同时要知道,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章和监察法有原则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这些原则规定和要求是做好问责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必须依规依纪、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把握政策。

  来,翻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划个重点:

  谁来问责?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

  问谁的责?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干部。

  什么情况下问责?有11种情形,不再逐一引用。

  通俗地理解,问责问的是“关键少数”的责,不是任何人都可被问责,不是什么问题都问责,不是谁说问责就问责,不是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也要被严肃追究责任。

  再对照一下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之所以滥问责、随意问责,常问错对象,是因为有的学习不深入,不掌握党内法规,扩大了问责的外延,问了不该问的人,结果“关键少数甩锅,基层干部背锅”;是因为有的把问责当特权,根据个人好恶问责,按照自己的要求和需要问责,用权任性,把问责利器当成了他们的“杀威棒”;是因为有的方法不多,只能用问责表现自己的工作魄力,实际是把问责当成了“遮羞布”,为自己推责。就说近期抗疫,有的领导自己不作为或假作为,甚至顶风违纪,有的部门“趁火打劫”,强行搭乘“抗疫”这班车,给抗疫添堵添乱,却要拿下面的人、基层的部门干部开刀。如此问责,践踏的是党纪国法,挫伤的是老实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贻误的是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

  连日来,啄木鸟在“疫线”,一边走,一边看,讲见闻,说感想,也有针对性地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抗疫中暴露出的问题,包括今天所谈的问责问题。这不是啄木鸟自说自话,而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疫情防控监督的精神,不仅是省纪委监委媒体监督的声音,更是省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

  春渐暖,花渐开,疫情终会散去,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监督仍将继续。啄木鸟提醒大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有关精神,对照自己,检视是不是有类似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所有以问责为假象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所有用问责来遮蔽的胡作为乱作为,都是不允许的,否则,就问你的责。(马奋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3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