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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9 06:01:51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近期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幼儿园采用的车辆存在车况差、安全设施不全等问题,有较大安全隐患,反映出你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整改建议......”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向该县教育局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责任清单,督促该局举一反三,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1次,完善全县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6个。

  
平乐县纪委监委将“全周期管理”理念和方式运用于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中,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坚持“惩处、治理、预防、建设”一体贯通,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打好以案促改组合拳,精准把脉“对症下药”,以“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16条。

  
精准“把脉”,才能找清“病因”。该县纪委监委聚焦问题短板,加强综合研判,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收到的线索,在向各责任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之前,由相关纪检监察室组织案管、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相关责任单位等部门召开研讨会,共同研讨难点、堵点,对提出的建议内容共同“把脉会诊”,力求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能“对症下药”。

  
“你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没有针对性,请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在对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纪检监察建议“回头看”的时候,发现该单位存在整改内容针对性不强、集体决策机制还未优化的问题,立即督促该单位立行立改。

  
下了“良方”,用上才能发挥实效。为严防出现整改“走过场”,该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开展全程跟踪管理,通过坚持“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科室综合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从严问责处理,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25/gxjjw658955a3-187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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