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智慧人生

时间:2023-12-29 04:46:0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查清事情真相,并为我澄清事实,让我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带领好村‘两委’成员,继续服务好全村老百姓……”在临沧市永德县小勐统镇梅子箐村会议室内,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挺直了腰杆,向前来参会的各村民小组长、副组长以及部分群众代表表态。

  今年10月,我所在的小勐统镇纪委再次收到关于梅子箐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的信访举报,拿到县纪委县监委的转办函,我心里咯噔了下,这已经是李某某第6次被匿名举报了,前5次举报内容经查均失实。

  “会不会又和前几次一样呢?”这样的念头虽然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但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我们仍然决定从“头”开始。

  “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接受过他人行贿……”带着举报的问题,镇纪委分成两个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一个工作组一边到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阅梅子箐村历年来的村集体资金报账单据,一边去银行查询李某某相关账户交易流水;另一个工作组到梅子箐村3个村民小组找群众了解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举报李某某的有关问题失实,按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镇上决定到梅子箐村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但一个特殊的情况却让我始料未及。

  “上次问题核实清楚后,李某某思想上仍然有些顾虑,拒绝了组织为其召开澄清正名会的安排。”镇纪委纪检专干和我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些犯难,我和几位同事决定亲自跑一趟李某某家。

  “平时工作中,有个别群众对我个人的工作方式方法不理解情有可原,但反复被匿名举报,这让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产生了质疑,感觉再怎么解释也不管用。”提起往事,李某某满腹委屈。

  “澄清正名一方面是及时公布调查情况,破除谣言滋生的土壤,传递组织鲜明态度;另一方面也是为没有问题的干部‘撑腰鼓劲’、恢复名誉,是很有必要的。”在我们的耐心开导下,李某某一改此前的“颓废”,主动要求参加大会。

  “经调查,反映李某某相关问题失实,按照有关规定,今天以会议澄清的方式对李某某的不实信访举报予以澄清。”在澄清正名会上,我郑重地向参会人员宣读道,在会场响起的热烈掌声中,李某某眼角噙着泪花,整个人却神采奕奕。

  “梅子箐村二组院墙占道的问题出现很长时间了,我们做了好几次工作都推不动,澄清正名会后,支书往组里跑了十多趟,硬是一家一户做通了工作,化解了车辆过往问题,感觉支书的干事热情又回来了。”澄清正名会后不久,我向梅子箐村挂钩村领导了解李某某工作状态时,得到了让人振奋的答案。(永德县小勐统镇纪委 孙阳俊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jijianrenshouji_1226/1254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