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范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澄清正名制度,规定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后,对反映不实、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或因被诬告陷害、恶意中伤、乱告错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监督对象,视情况以发函反馈、书面通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查办案件是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力手段,该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歪曲事实、造谣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信访接待下基层等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信访举报政策,指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我们把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相结合,既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瑞方)